清代科考为何被称为史上最严考场

时间:2015-07-02 08:01来源:大西北网-科技鑫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清代科举

 

  高考刚刚结束,如何严防作弊又成热点话题。在中国古代,由于科举考试成绩与名利、仕途直接挂钩,作弊现象尤为严重。如何确保考试公平,各朝都有一套相应的办法,其中以清朝的考试管理制度最为完备,考场纪律为"史上最严"……

 

"准考证"上没照片,如何辨识考生?  人工辨认,出示"识认官印结"


  考试作弊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找人代考,古称"代笔",又称"倩枪"、"枪手".古代由于照片技术尚没有发明,功能类似于现代准考证的"票卷"、"考凭"上是没有照片的,考生凭票入场,枪手很容易混过去。为防止有人钻"空子",清代考场实行"点名识认".


  所谓的"点名识认"就是点名进场,对其进行辨认,这是考生入场必经的首道关口。入场前,在门外设序进牌,上面写明牌数、省份名次,以便考生认明随行,听候点名识认。


  古时的考场称"贡院","点名识认"程序在贡院的最外一道"龙门"进行。点名好办,识认不容易,守门人都是随机新换的兵役,不认识考生怎么办?考生要拿出"识认官印结".


  "识认官印结"是古代流行的一种行政文书,上面盖有官印,证明考生身份的真实性,防止冒名顶替。这种文书实际作用是一种担保书,一旦出事,"担保人"跟着倒霉。"识认官"就是担保人,其姓名登记在点名册上,叫到考生时他就出来辨认。


  这种办法其实是一种原始的人工"人脸识别技术",识认官临场辨别无误后会签字放行。万一识认官不到场,除了将其所报的试卷扣除以外,识认官也将被查处。对国子监、府学出来的特定人群的考生,也可由其老师(助教)一类考官认可的人员出来辨认。


  需要说明的是,不只考生这样,凡进入考场的人员都要严查,或出示"印结",或使用专用"腰牌"(临时身份证)。

 

"枪手"处罚--


  嘉庆《钦定学政全书》(卷19)《考试场规·附载律例》:"凡学臣考试,有积惯随棚代考之枪手,察出审实,枷号三个月,发烟瘴地面充军。其雇倩枪手之人,及包揽之人,并与枪手同罪。知情保结之廪生,杖一百。窝留之家,不知情者,照不应重律治罪。倘有别情,从重科断。有赃计赃,以枉法从重论。"

 

没有扫描设备,如何查出作弊工具?  两人搜检一人,考生"开襟解袜"


  经过识认后,考生还不能进入考场,要经过第二道关口"搜检".所谓"搜检"就是搜身和检查所携带物品。为了防止考生将作弊资料亦即古代所称的"怀挟"偷偷带进考场,甚至不顾及考生的隐私。


  在实行科举取士初期的隋唐时代,并不禁止考生携带考试资料入场。五代后唐长兴年间始定搜检之例,当时规定凡搜出考试作弊资料者不予录取。金章宗泰和元年(公元1201年)出台"搜检法",这一考场纪律为后来各朝效仿,即使现代考试也不例外。


  宋金时期,朝廷对"怀挟"行为开始严打,女真人建立的金国甚至采取"裸检"手段,考生进场前"行沐浴更衣之法".由于有悖斯文,脱衣解裤等手段并未被严格执行,一直到清代才又重视起来,搜检时连内裤都要搜。


  据清《钦定礼部则例》(卷91)《仪制清吏司·乡会试场规》记载,顺天府的乡试和会试考生入场时,在第一和第二两道门分两次进行搜检:"令搜检人役两行排立,士子(考生)从中鱼贯而入。以两人搜检一人,务令士子开襟解袜。"


  后来更规定,考生必须穿规定服装。据清《钦定科场条例》(卷30)《关防·搜检士子》,康熙五十三年(公元1714年)规定:"凡考试举子入闱,俱穿拆缝衣服,单层鞋底,只带篮筐、小凳、食物、笔砚等项,其余别物令在外留截。如违,严加治罪。"


  据《清会典事例》(卷341)《礼部·贡举·整肃场规》,当时怀挟手法五花八门:"或藏于衣帽,或藏于器具,且有藏于亵衣裈裤中者。"清朝最严的一次乡试搜检,出现于乾隆九年(公元1744年),在乡试头场,乾隆皇帝派出亲近大臣数人前往监看,当场搜出怀挟21人,在二场搜检时又搜出21人;临时弃考的有2000多人。在考场外,"抛弃的蝇头小卷堆积于墙阴路隅者,更不计其数。"


  经过这次检查,清朝的考场纪律更严,对所有可能作弊的地方都作出明确规定,如对带入的食品,"糕饼、饽饽各要切开".甚至连考生所穿内衣内裤(亵衣、裈裤)都有强行要求:"裈裤绸布皮毡听用,止许单层。"


  搜检时,内衣内裤都要搜。曾有人就此举提出异议,乾隆皇帝亲自解释:"设无所别,而一概从宽,则将来裈裤中竟成怀挟之薮矣。"意思是说如果内衣内裤不搜的话,那考生都把作弊资料藏那里了。

 

"怀挟"处罚--


  嘉庆《钦定学政全书》(卷19)《考试场规·附载律例》:"凡应试举监、生儒及官吏人等,但有怀挟文字、银两当场搜出者,枷号一个月,满日杖一百,革去职役。"

 

每人一间号舍,如何防交换试卷?  "栅门锁闭",监考人员直接对应号舍


  考生过了"识认"、"搜检"两关,下面考生就可入场、领卷,到自己的考试位置,坐下考试了。这下考生可以安心答卷了吗?不是,期间还要稽查。之前进考场的两道程序仅是例行检查,防止考试期间作弊才是重中之重。


  古代考场与现代不同,不是一人一张桌子,几十人坐在一个考场,而是每人一个小房间,即所谓"号舍".清朝共有京师、江南、浙江、江西等17所贡院,这些贡院平时都是关闭的,考试时会派士兵看守、巡查。在开考前,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对考场进行一番彻底检查,除了清查安全隐患,最主要是检查预先埋藏在考场内的作弊资料。


  从进入号舍考试至交卷,最容易发生的作弊行为是换号、换卷、代考等。考生和枪手都合法入场,枪手把自己做好的卷子换给考生,称为"龙门调卷".


  为严防此类作弊出现,清朝考生坐号的编列都是随机分配的,并有多人现场监视分配。监考人员直接监看对应某舍,姓名登记入簿,"倘有乱号等弊,即将某号原查官参处。"


  考生在领试卷时,由换卷官验明卷面。然后按指定通道,进入自己的号舍。进入号舍后,工作人员随即"栅门锁闭".接下来,监考人员要进行查号,再次核对考生身份,由监临、知贡举、监试、提调等大小考场官员负责,分段严查,按照年龄、相貌逐一核对。


  没有特殊情况,考生不能到号舍随意走动。如果乱入号舍,一经发现,立即赶出考场。如果在场内制造不稳定因素,"照例黜革枷示".


  考好交卷也有规定。交卷后,考生仍由规定的通道直接出来,不得任意驻足,偷归号舍,亦不准另入别号。

 

场内作弊处罚--


  嘉庆《钦定学政全书》(卷19)《考试场规·附载律例》:"其越舍与人换写文字,或临时换卷,并用钱财雇倩夹带传递,与夫匠军役人受财代替夹带传递,及知情不举察捉拿者,俱发近边充军。各计赃重于本罪者,从重科断。官纵容者,交部议处;受财者,以枉法论。"

 

没有无线发射装置,场外如何遥控作弊?  考场附近禁"举放鸽鹞、抛掷砖瓦"


  答题期间,最隐蔽的作弊手段是内外勾结。古代考场与现代一样,一旦开考要全封闭,与外界完全隔绝。现代场外作弊,可以通过无线装置远程作弊,古代没有这些高科技设备,枪手在考场外怎么知道考题然后将做好的卷子递进场内?


  由于枪手直接进入考场代考难度很大,危险系数极高,有的家长往往在考场附近给枪手租个房间,在场外替考生做卷子。试卷如何送出递进?考场内外都有士兵把守巡查,即使没人把守,也无法翻墙。贡院一般有三重墙,内外墙都铺以荆棘,以禁攀爬,贡院别称"棘闱"即由此而来。


  清《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40)《礼部·贡举·申严禁令》上提到了不少场外"遥控"远程作弊手段:"京城举场附近之地,近科以来,闻有积惯奸徒,窝藏枪手,专为场内代倩文字。而不肖举子,勾通外场巡绰兵役及闱中号军,将题目走漏消息,用砖石等物掷出场外。及文字作成,或遥点灯竿、连放爆竹,或将驯养鸽鹞,系铃纵放,作为记号,预行指定地方,以便关通接递,仍用砖石等物掷入场内,最为积弊。"

 

场外作弊处罚--


  据清《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40)《礼部·贡举·申严禁令》:"届期选派诚实妥干番役,会同五城、顺天府,密访窝留枪手之家,查拿治罪。并于考试届期,凡附近居民,有遥点灯竿、连放爆竹,及举放鸽鹞、抛掷砖瓦等弊,即严行拿究。并先出示严禁,以杜内外勾通传递文字……"


  据《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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