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路市民在看海报。
据媒体报道,全身裸露的女人,半弯着腰,转过身子翘起臀部……这样性感撩人的画面,出现在广州市中心繁华地带某人体艺术展的大幅广告海报上,其尺度之大引起市民的争议和侧目。不少市民认为海报已经超出了艺术本身,带有明显淫亵味道,建议监管部门取缔该广告。
有的艺术是很私人的东西,比如,人体画像,艺术与色情的界线历来比较模糊,除了客观上出自于画家之手以外,之于观众还会取决于个人的道德观念与审美情趣,同样的作品,有人从中领略到美感,而有人则看到了淫秽。所以,把这样充满着私人色彩的东西放置在闹市路口,便如同把个人隐私暴露在公众面前一样,挑战的却是公共道德观念。
虽然,这个社会观念多元,需要宽容,不过宽容应是建立在尊重的前提之下。毕竟,在当前我们还没有开放到听任一张大幅艺术裸像呈现在公共空间熟视无睹的地步。让艺术作品承载着道德的羞愧,着实远离了艺术本有的价值。
信息传播不应给受众从观念上带来暧昧的冲击。比如,在西方很多国家观念向来很开放,女性公共场合可以着装暴露,甚至可以在沙滩上光着屁股晒太阳,但是她们绝不穿着睡衣在客厅里会友,便是这个原因。同样的,艺术也应该是严肃而有度的,保持着应有的界线。不否认艺术需要推介,让更多人提高审美鉴赏水平,但推介也该遵循信息公共传播的基本准则。
艺术传播更多的是以人为媒,传播者所需要做的,仅仅只是如何营造熏陶的气场。推介广告,树起来的是艺术,而传播的或许是色情,举办方的目的可以理解,而推己及人的逻辑却值得拷问。这样的广告很轰动,有可能把一部分观众带进展览厅,实现本初的目的。而事实上,这部分人中,会不会更多的抱有猎奇的想法,拿世俗当艺术呢?发之于一端而不顾及公众的艺术推介,便显得很黄很暴力,在公众生活字典中“艺术”两个字日渐稀缺的今天,难免不让人怀疑这又是一起刺激眼球的行为艺术秀。公众需要的是艺术熏陶,而非暴力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