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挑战101》已于2009年底停播,原告为荷兰Endemol、美国Endemol及Endemol国际,Endemol集团表示,胡瓜等人连主持风格、舞台设计都抄,除告胡瓜外还告制作人王钧、焦志方。
“不是制作人”求脱身法官赞言简意赅
昨天庭讯仅胡瓜及焦志方出庭,胡瓜说:“我没有侵权,为何要赔偿?”又说:“我是主持人,不是制作人,哪来抄袭?”法官还称赞他“言简意赅”。焦则说:“《挑战101》是《译码珠三角》节目的变型并非抄袭。”《译码珠三角》是中国点心卫视2006年的节目。
王、焦去年曾出庭说:“制作节目前没看过《1 vs. 100》,且益智节目答题求救的元素就这些,如果很像也是巧合。”为此法官订3月19日当庭播《1 vs. 100》及胡瓜主持的《挑战101》,查明两节目是否有实质近似且达抄袭程度。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