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3月18日讯 记者昨日获悉,白银市环保局日前启动按日连续计罚程序,对连续28天超标排污的白银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按日计罚,开出了共计35.5万元的罚单。同时,再次对该公司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决定书。据悉,这也是自新《环保法》正式实施后白银市开出的首笔环保按日计罚罚单。
据了解,白银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酶制剂研发生产企业。2014年12月26日,白银市环境监察人员在对该公司5000吨/年中性纤维素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配套污染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废水排放存在异常。经白银市环境监测站对废水总排口取样化验分析发现,企业废水总排口悬浮物含量136mg/L、化学需氧量含量358mg/L、氨氮含量265mg/L,分别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规定限值的1.94倍、3.58倍、17.67倍。2015年1月13日,白银市环境监察、监测人员再次到该公司检查并取样监测发现,该企业排放的废水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仍然超标。2月6日,白银市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决定书,但该企业拒不整改。2月14日,白银市环保局又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罚款12670.63元。3月6日,白银市环境监察人员对该公司废水超标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公司仍未改正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废水总排口污染因子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分别为224mg/L、1210mg/L、187mg/L,均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规定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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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甘肃省环境监察局获悉,两个多月来,甘肃环保部门已按新法赋予的权限对兰州、天水、嘉峪关、金昌、张掖等市16家企业实施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设备等处罚,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的16家环境违法企业包括:兰州查处1家无组织处理危险废物企业,对法人代表苏某某进行拘留。由于涉嫌环境污染罪,近日经检察部门批准,兰州市公安局对苏某某依法执行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此外,还对3家企业限产停产。天水市对1家企业实施限产停产,对1家企业按日记罚,关停4家生产白灰的企业。嘉峪关市查处4家企业,对其中2家企业按日记罚。金昌市对1家企业限产停产。张掖市对1家企业查封扣押。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