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1月9日讯 记者日前从甘肃省统计局与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联合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前三季度,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65元,同比增长9.90%,增速居全国第3位;物价水平低位运行,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1%,涨幅比上半年回落0.1个百分点,涨幅居全国第14位。
前三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10609元,增长8.70%;经营净收入1145元,增长15.25%;财产性收入298元,增长23.35%;转移性收入4013元,增长10.01%。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4859元,同比增长12.70%,增速居全国第7位。其中,工资性收入1830元,增长9.70%;家庭经营收入2283元,增长13.00%;财产性收入125元,增长48.45%;转移性收入622元,增长15.45%。
我省城乡居民收入缘何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副总队长李强解释说,国家工资标准的提高,带动了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同时,随着国家深化改革进程的加快,我省小微、非公企业数量出现较大幅度增长,个体经营户相关税款免征,带动了经营性净收入增长;房屋租金的增加,带动了财产性收入的增长;退休工资、企业基本养老金等标准的提高,带动了转移性收入的增长。
收入增长了,物价水平则保持低位运行。前三季度,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呈“六升二平”格局。其中,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3.8%,衣着类价格上涨2.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上涨2.1%,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1.7%,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1.2%,居住类价格上涨0.8%,烟酒类和交通通信类价格与去年同期持平。9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1%,环比上涨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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