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简称“条例”),其中关于公车改革的内容,备受瞩目。今后,我国将推进社会化、市场化公务用车制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车改20年,为杜绝“车轮腐败”,地方各出奇招,此番中央层面发力,力度堪称巨大。其中谈及推进公车社会化、市场化,可谓切中肯綮,不仅契合“政府不养车”的公众期待,也符合国际惯例。
目前,我国各地究竟养了多少公车,花了多少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今年4月有个报道,称全国公车数量超过400万辆,每年消费超过4000亿元,但仅三分之一用于公务活动。而在韩国首都首尔市,公车数量只有4辆;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仅30辆车与政府有“工作关系”,其中多数为政府租用的社会车辆。各方对比,便知道我国的公车浪费有多严重。
条例的出台,显示了中央治理浪费的坚定决心。但是要想实现政策预定的目标,仍然需要防止地方强大的“对策”阻碍政策执行力。迄今为止,为了应对“反公车浪费”的中央精神和公众呼声,各地出台了很多举措,其中包括发放车补、贴车标等。虽然其中很多举措看起来科学有效,但是人们发现实施之后,并没省多少钱。
以车补为例,杭州按公务员级别,最高每月补贴2600元;而温州最高则达到了3100元。事实上,如果使用公车的话,多数公务人员每个月并不需要花费那么多钱。取消了公车,却没有达到节约的目的,甚至可能更浪费,车补当然难免被质疑为公务员“额外的福利”。杭州2009年实施车改后,虽然声称公车消费下降了三成,但由于此前的公车消费数据并未公开,公众无从监督,上级有关部门也未进行审计,因此可信度不高。
无论车改方式有多少,其核心目标只有一个,便是省钱,这也是条例出台的宗旨。条例提出可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我认为应慎之又慎。因为一方面,公务员上下班完全可以像普通民众一样开私家车或自掏腰包,并不必发车补。另一方面,不是所有公务员都有外出公干的需要,即使有,也不妨借鉴厦门市最近推出的举措,规定三公里范围内骑自行车解决。更关键的是,推进公车社会化、市场化后,非高级公务员需外出公干,可以租赁社会车辆。
政府通过招标的形式购买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不仅有助于公款节约,而且可搞活社会经济,推动汽车服务业的发展。这其实也是国外的通行做法。当然,公车社会化也意味着“公车私用”可能更隐蔽,有待监管机制的升级。
总之,此番车改中的一些重大举措,可圈可点。但要达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目标,不仅需要政策执行不走偏,而且有必要对各地各级政府车改后的经费进行审计,车辆的日常支出是否合理,究竟省了多少钱。同时将审计结果公之于众,接受更广泛、更有效的监督。
原文标题:椿桦:省钱,是检验车改成败的重要标准
原文链接:http://news.ifeng.com/opinion/politics/detail_2013_11/27/31597017_0.shtml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