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动物疫病防控办法:导致重大疫情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时间:2013-04-08 08:30来源:鑫报 作者:吴永隆 点击: 载入中...
  导致重大动物疫情要追究责任
 
  大西北网4月9日讯 据鑫报报道:为从源头上提高全省动物疫病防控综合能力,确保各项动物疫病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省政府即将出台《甘肃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对不履行、不及时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动物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重大动物疫情或者导致疫情扩散的要追究责任,把责任追究贯穿到动物疫病防控的全过程,力求从源头上提高动物疫病防控的综合能力。
 
  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成立了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全省实行了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责任制,稳步推进了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了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有效防控了重大动物疫病。
 
  但我省畜牧业生产方式仍相对落后,散养户、养殖大户、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养殖场等多种养殖方式并存,加之活畜禽跨区域流动加快,动物疫病防控的任务和难度也不断增加。
 
  省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即将下发执行的《甘肃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追究办法》明确,重点对防控重大疫病应急准备、强制免疫、突发疫病处置三个关键阶段,强调了对县乡两级的责任追究,目的是确保强制免疫全覆盖、疫病及时有效处置、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全面落实。
 
  同时,将责任追究对象确定为市县乡三级政府的相关领导,以及省市县乡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疫控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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