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居民感受阶梯电价带来的福利

时间:2012-05-10 15:52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朱迅垚 点击: 载入中...

  6月1日起,我国居民用电将实行阶梯电价。单一的电价收费模式将被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状递增的电价定价机制取代。目前,多个省市已发布阶梯电价听证方案。
 

  阶梯电价是典型的通过价格调配资源的做法。对富裕阶层来说,如果电价用多用少一个样,那么因为电的价格相对较“贱”,富裕阶层就会倾向于多用电,甚至浪费电;对底层居民来说,总体上倾向于节省用电,但即使用电量相对较少,也需要支付电费,在富人看来毫不起眼的电费可能在穷人那里是相对较高的开支。事实上,我国的用电量状况的确呈现出两极分化的局面:用电较少的2/3居民家庭只用了1/3的电,用电量最多的5%的高收入家庭消费了24%的电量。
 

  显然,阶梯电价充分发挥了价格这个杠杆的好处。好处有二:首先,可以调节收入分配。在某个阶梯内进行低定价,能够保障穷人的基本生活水平。这在发达国家是普遍做法。其次,可以节省能源。我国用电主要靠火力发电,也就是烧煤炭,而煤炭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阶梯电价鼓励节省用电就能节省能源。从用电方来说,比如富人,如果电价随着阶梯增长越来越高,他们的节约意识就会增强,用电量就会减少。从发电方来说,据说用电峰时和用电谷时所消耗的煤炭成本不一样。如果电价在不同阶段有所区分,比如夜间与白天有所区分,忙季淡季也有区分,那么就能鼓励人们在用电紧张的时候少用电。这样能够节省发电厂的煤炭成本。另外,还可以鼓励人们购买节能电器,对于节能环保大有好处。
 

  为什么阶梯电价会带来这些好处?说白了,以前一刀切的电价是垄断价格,“阶梯电价”则是对垄断价格进行了一点市场化调整。价格有明显区分度,这是市场化的典型特征。垄断价格是僵硬的,不能灵活反映市场的需求,只有市场化价格能够优化资源分配。从阶梯电价来说,哪怕仍然只是人为规定的“阶梯”,灵活性上就已经大有进步,就能够获得以上所说的好处。
 

  但有意思的是,目前来看,阶梯电价并未获得民众的完全理解。民众多数以“只升不降”来形容“阶梯电价”。原因在于,发改委总共提出三个阶梯,第一阶梯不升不降,第二阶梯和第三阶梯则有明显增长。虽然发改委要求第一阶梯电量按照覆盖80%居民月均用电量确定,但在大家看来,总体上就是只升不降。
 

  民众说得有没有道理呢?有道理。但我也注意到两点,其一,从目前几个省市公布的第一阶梯的标准来看,比最初发改委征求意见的时候要高。2010年发改委最初提出第一阶梯的两个标准,一是110度每户每月,一是140度每户每月。当时媒体普遍质疑这两个标准有点低,可能不符合80%的居民月均用电量标准。现在我看到公布方案的几个城市,比如北京第一阶梯为230度每户每月,上海为260度每户每月。其余省市也多数表示一定严格按照80%的标准制定,这说明,地方政府在制定方案的时候还是听取了意见的。其二,CPI高涨,电价稍有调整似乎也情有可原吧。但我说这话也没什么底气。因为一旦遇到垄断价格,我就毫无头绪。说它是高是低都有说词,总之,经济学的道理是不适合垄断价格的。我只盼望,阶梯电价能够真正福泽普通居民。在日本,为了保障低收入群体用电,特别设置了“生命线电价”,在这个生命线内电价定得非常低。假如我们也能够给一些特别贫困的居民设置类似的“生命线电价”,那就更好了。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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