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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肇星:
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实行防御性国防政策。你看,我们有 13亿多人口,国土面积也大,海岸线长,但我们的国防投入与其他主要国家相比是比较低的。2011年,中国的国防开支占我们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仅为 1.28%,而美国,还有你们英国等国家都在2%以上。中国有限的军事力量是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根本不会对其他国家构成威胁。
2012-03-04 11: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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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肇星:
中国政府按照国防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国防费实行严 格的财政拨款制度,每一年的国防费预算都纳入国家预算草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中国国防费主要由人员的生活费、训练维持费和装备费这三部分组 成,包括新型武器在内的所有武器装备的研究、实验、采购、维修、运输和储存费用也都包含在每年公布的国防费预算内。
2012-03-04 11: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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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肇星:
近年来,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适应中国特色军事 变革的需要,中国政府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上,保持国防费的合理适度增长。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的三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 按当年价格计算,年均增长14.5%,全国财政支出年均增长20.3%,而国防支出年均增长13%,国防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和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从 2008年的1.33%和6.68%下降到2011年的1.28%和5.53%。
2012-03-04 11: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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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肇星:
谢谢你提这样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使我有机会说好多话。中国政府 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根据国防需求和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国防费规模。2012年中国国防费预算为6702.74亿元人民币,比上 年预算执行数增加676.04亿元人民币,增长11.2%。
2012-03-04 11: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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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V记者:
谢谢。我是ITV的记者。大家广泛预测中国又将增加军费开支,请问,中国大幅增加军费开支对于世界将传递一个怎样的信息?
2012-03-04 11: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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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宁:
下一位,请南区那位举着蓝本的外国记者提问。
2012-03-04 11: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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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肇星:
在新的一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按照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制度的总体要求加强立法工作,抓紧修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及时制定对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有重要意义的法律,加强文化法制建设,不 断提高立法质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2012-03-04 11: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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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肇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继续加强 和改进立法工作。2011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个人所得税法、兵役法、居民身份证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炭法、建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清洁生产促 进法,还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审议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刚才说过已经提请本次大会审议,还通过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十九 条的解释、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等四件法律解释和 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督促有关方面和地方抓紧制定和及时修改与法律相配套的法规,督促有关方面和地方开展有关行政强制规定的专项清理。我们还在继续做新法 律的制定工作,已经先后审议通过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车船税法、行政强制法。
2012-03-04 11: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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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肇星:
到2010年年底,一个立足中国国情、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 设需要,体现人民意志,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中国的立法工作站到了一个新的起点。
2012-03-04 11: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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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记者:
谢谢主持人。您好,我是新华社的记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以后,我们感觉全国人大常委会新制定的法律不多,那这是否意味着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重心已经有所调整?
2012-03-04 11: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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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宁:
下一个问题,给南区一个机会。请第五排的第一位女记者提问。
2012-03-04 11: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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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肇星:
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强大动 力,我们在一些重点领域和一些关键的环节也都取得了明显成效。比如,我们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在继续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在继续改善,财税体 制改革在稳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步伐加快。我们对当前国际经济形势、金融形势的严重性也有清醒的认识。金融危机肯定不是我们中国人制造的,但是,为了中国 人民和全世界人民的共同利益,我们愿意同国际社会一道来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来造福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
2012-03-04 11: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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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肇星:
你说得很对。我们在经济发展和经济改革都面临着新的机遇,也面 临着新的挑战。当然,总的讲,机遇大于挑战。以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为标志,我们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始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我的 感觉和这位巴基斯坦朋友一样,那就是改革越是深入,难度和阻力越大,内容也越具体、越复杂。
2012-03-04 11: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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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联合通讯社记者:
谢谢。我是巴基斯坦联合通讯社的记者,我们从媒体报道看到,中国在去年的第三、第四季度进出口的数据发生了一些变化,这似乎意味着中国经济在来年仍将会面临一系列挑战。随着中国经济总量继续增大,您认为中国经济在未来会继续面临怎么样的挑战?
2012-03-04 11: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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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宁:
第三位想请一位外国记者。请中区那位外国记者提问,白头发的那位。
2012-03-04 11: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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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肇星:
一、按照人人平等,城乡相同人口比例的原则分配的两千名代表名 额,大体每67万人分配1名代表。二、按照地区平等原则,各省、区、市不论人口多少都分配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具体为8名。三、按照民族平等的原则,要 有一定的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分配给各省、区、市,以保证人口再少的民族至少有1名全国人大代表。此外,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人民解放 军的代表名额要依照实际情况加以分配,各方面代表人士比较集中的地区都有适当的代表名额。决定草案经全体代表讨论后,将提请大会表决通过。谢谢。
2012-03-04 11: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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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肇星:
本次大会将就下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问题作出决定。全国人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解放军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提出的决定草案,在分配这些选举单位应选代表名额时要按照新选举法确定的原则分配。
2012-03-04 11: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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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记者:
谢谢发言人,谢谢主持人。您好,我是中央电视台和中国网络电视 台的记者。我知道本次会议应该说是十一届全国人大的代表履行职务参加的最后一次例会。下一届,也就是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是我国依照修改后的选举 法,第一次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这样一个原则进行选举,但是实际情况我们也了解到,无论是城乡还是各民族之间的人口差距还是非常大的。所以我想请问,在实际 操作过程中,或者是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过程中,如何贯彻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的这样一个原则?
2012-03-04 11: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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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宁:
第二个提问的机会给中区。请二排南起第四位男记者提问。
2012-03-04 11: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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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肇星:
五、在审判程序中,明确第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范围,对死刑复核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六、在执行程序中,增加社区矫正的规定。七、在特别程序中,设置附条件不起诉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
谢谢这位女士一开始就提了这样重要的问题。
2012-03-04 1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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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肇星:
一、在证据制度中,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规定了非法证 据排除制度。二、在强制措施当中,完善逮捕条件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程序,严格限制采取强制措施后不通知家属的例外规定。三、在辩护制度中,明确犯 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以委托辩护人,完善律师会见和阅卷的程序,扩大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四、在侦查程序中完善了询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规定,强化对侦 查活动的监督。
2012-03-04 11: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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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肇星:
考虑到刑事诉讼制度关系公民的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修正案草案 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事诉讼法总则第2条,既有利于更充分地体现我国司法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也有利于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更好地遵循和贯彻这 一宪法原则。修正案草案在以下具体规定当中都注意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
2012-03-04 11: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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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肇星: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体现了社会主义 制度的本质要求。刑事诉讼法在程序设置和具体规定中都贯彻了这一宪法原则。这次修改刑事诉讼法,坚持统筹处理好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要有利于保证准 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又要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公民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2012-03-04 1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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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肇星:
你说得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 障人权”。现行的刑事诉讼法是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1996年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是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改面 比较大,修改补充的条文比较多,并增加了新的编、章、节,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改革和完善。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2011年12月常委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决定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2012-03-04 1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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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法制日报和法制网的记者。刚才大会发言人发布 了本次大会的议程,其中提到将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我们知道,在常委会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期间曾有一些委员和专家呼吁将宪法规定的尊重和保障 人权原则写入草案。我想请问大会发言人,在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是如何贯彻这一原则的?
2012-03-04 11: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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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宁:
现在开始提问。请北区一排的那位女记者提问。
2012-03-04 11: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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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肇星:
3月14日上午大会闭幕后的记者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将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大会新闻中心将通过新闻中心网页、手机报、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公布有关信息,为记者采访提供帮助。谢谢!
2012-03-04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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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肇星: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开幕会、闭幕会和其他各次全体会议接 受中外记者采访,还将有一大批代表团的团组会议向中外记者开放。大会期间,将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和新闻中心驻地梅地亚中心举行若干场记者会,邀请国务院 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就我国的外交政策和对外关系、经济社会发展、财政金融政策、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大家关心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2012-03-04 10:5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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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肇星:
本次会议的召开是今年我们国家的一件大事,这次会议也是党的十 八大召开前最重要的一次会议。开好这次大会,对于动员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同心协力、顽强拼搏、锐意进取、开拓创 新,为巩固和发展“十二五”开局良好势头,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继续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2-03-04 10: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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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肇星:
这次会议主要有十项议程,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 计划报告,审查和批准预算报告,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审议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 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两个办法草案,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03-04 10: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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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副秘书长、大会发言人李肇星: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也祝各位龙年春天快乐。十一届全国人 大五次会议将于3月5日上午开幕,14日上午闭幕,会期9天半。刚才大会举行了预备会议,选举了大会主席团和大会秘书长,通过了大会议程。预备会议后举行 了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了14位主席团常务主席,通过了会议日程和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决定了大会副秘书长,决定了本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决定3月9日 12时为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
2012-03-04 10: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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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宁:
现在先请李肇星先生发布大会的议程及有关的安排。
2012-03-04 10: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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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新闻发布会主持人李连宁: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布会现在开始。今天的发布会请大会发言人李肇星先生发布大会的议程及有关的安排,并就大会的议程和人大工作回答提问。
2012-03-04 10: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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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
新闻发布会即将开始,中国网前方记者已经做好直播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