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生娃后患病 将出生仅8天儿子从11楼扔下

时间:2016-09-16 21:19来源:大西北网- 华商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一对异地恋男女最终结合成家。由于女方生完小孩后患精神障碍疾病,2014年9月2日凌晨,这名母亲将出生仅8天的儿子从11楼扔下。最终法院决 定对这名母亲进行强制医疗。两年后,这名母亲被法院决定解除强制医疗,这个令人百感交集的故事背后,演绎的是法律和人性的“接力”。在“立法人性化”的背 后,更需要的是一种平衡各种关系的“担当”——

  2016年9月2日,贾宏伟早早地赶到公司,在同事们都没有到来时,他急匆匆打开文件粉碎机,将一些记录妻子刘玲情况的文书、材料全部销毁。

  他不愿意让自己生命中最残忍的一幕,在这个家庭里留下一丝丝痕迹,而这一幕还要从两年前说起。

  母亲将出生8天的儿子

  从11楼扔下

  2014年9月2日凌晨,西安北郊某小区,一个出生仅仅8天的男婴,被母亲从11楼扔下。

  事发两年后的2016年9月2日,贾宏伟在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愿意再提及此事,“扔下孩子是真的,其他的报道都不相符”。

  肇事的母亲——27岁的外地女子刘玲被警方控制,医院最终确诊刘玲为产后精神障碍。刘玲在多个医院治疗后,西安市未央区法院按照2013年的新刑事诉讼法,最终决定对刘玲进行强制医疗。

  最后,刘玲被送往安康医院进行强制医疗。

  虽然家庭突遭横祸,但贾宏伟还是决定挽救这个家庭。

  贾宏伟毕业于西安一家知名高校,之后就职于一家公司,有一份稳定的、收入比较丰厚的工作。

  2013年,有人给他介绍了一个湖北的女孩,就是现在的妻子刘玲。刘玲高中毕业,没有正式工作,但这位姑娘的朴实,深深吸引了贾宏伟。

  两人很快在西安组建了家庭。贾宏伟每天按时上下班,妻子就在家做饭照顾老人。在外人看来,这个家庭非常幸福美满。直至上述事件的发生,深深刺痛了贾宏伟,但是他觉得,妻子所作所为,都是在一种病态下不由自主发生的,他很快就原谅了妻子。

  书信传情

  是夫妻两人的精神寄托

  “刚刚到安康医院的时候,每天都哭,哭个不停,有时候就想到自杀。”9月2日,刘玲回忆说。

  按照规定,安康医院每周可探望病人两次,贾宏伟几乎每次都来,短暂的会面难解两人相思之苦,也道不完对失去儿子的深深内疚和自责。

  于是,两人开始写信。

  刘玲说,在安康医院里面,为了防止病人出现意外,笔是不能带进去的。但是,两人的举动还是深深打动了这里的管教。贾宏伟来了,管教有时候还给他开绿灯,让夫妻俩见个面。管教也允许刘玲使用笔,只是在用完之后,要按时将笔交出来。

  9月2日下午,快下班了,贾宏伟打开自己的抽屉,取出了他们的部分书信。

  一尺厚的书信,像蚂蚁一样密密麻麻的文字,在征得对方的同意后,华商报记者看了几封他们的来往书信。

  “小猪,我想你,特别的想你,像刚热恋那会儿那样的想你。昨天你走后,我又哭了,哭了很长时间,想到我们的小核桃(儿子)。猪,为什么我们要经历这一切,我命真苦。妈妈没了,孩子也没了,幸好我还有你,你就是我的希望”。

  “猪,没事我就翻看你写的信,几乎都能背下来。每次看完我都会哭,猪,我觉得我已经没有盼头了……失去小核桃世间最美好的东西,没有什么是我不能失去的,除了你。失去自由没什么,我无法面对失去你,所以你要好好的”。

  “猪,你不怪我,但是我自责。一辈子都会想小核桃而自责的。全怪我,是我害死了他……就当我支援边疆了,没有电话,没有网络,什么都没有……”

  刘玲说,2013年新的刑诉法修改后,对精神障碍患者法院可以“强制医疗”。新的刑诉法实施后,安康医院再也没有一例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的患者,最后能解除强制医疗。

  “这里面的患者都很悲观,大家都觉得没有盼头,没有希望。开始还谈论什么时候能出去,后来,这些话题已经不愿意再谈起。”刘玲说。

  刘玲不像其他人那样,整天打牌。贾宏伟除了来看望外,还在图书馆办理了借书卡,经常给妻子送来大量的文学刊物。

  刘玲读书的速度也非常惊人,厚厚的《飘》她两天就读完了。两年内,刘玲一共读完了200本小说,贾宏伟最多的一次给刘玲借了15本书。包书的牛皮纸,都让刘玲当作信纸,写得满满的。

  有的病人被家属送来后

  便不再来看望

  33岁的刘媛媛是刘玲的病友,她一直很后悔,是丈夫的爱害了她。9月9日,在安康医院,华商报记者见到了刘媛媛。

  刘媛媛家在周至县,2014年3月,她在和丈夫吵架后,一怒之下砸坏了家里的东西,然后,放了一把火,将家给烧了。

  因为婆婆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所以,他们选择了在周至县城租房子居住。刘媛媛在城里的新家带孩子做家务,丈夫在外打工。

  那次,和丈夫吵架后,一把大火,给房东带来了较大的损失。当地公安介入此事。“我丈夫为了让我不承担刑事责任,给警方提出进行精神疾病鉴定,结 果我就是精神疾病”。刘媛媛说,她的一位亲戚是律师,像她这种放火罪,如果判刑,在已经给房东进行了赔偿的情况下,三五年就可以出来。丈夫为了不让她坐 牢,去申请司法鉴定,其结果虽然是不坐牢,但被周至县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她觉得自己可能永远都不会出去了。

  刘媛媛和刘玲是安康医院被进行强制医疗的女病人中最幸福的人。她们的丈夫都经常来看望她们。而有的病人,家属将他们送来后,很少来看望。有的甚至再也不到医院来。

  刘玲和刘媛媛因为安康医院出具了精神恢复较好的评估结果,都向肇事所在地法院提出了解除强制医疗的申请。结果,法院都未同意。

  9月11日,刘媛媛的丈夫告诉华商报记者,他们在今年2月份向周至县法院提出解除强制医疗的申请,因为当时安康医院的评估报告认为恢复较好,但“依然有伤害性”,最终,法院未同意解除强制医疗。

  8月8日,安康医院评估结果为“伤害性较小”后,刘媛媛的丈夫再次向周至县法院提出解除强制医疗申请,9月5日法院决定仍不支持。

  刘媛媛的丈夫说,这种病就不可能痊愈,只有恢复较好,常年需要靠药物维持。不要说一个病人,就是正常人谁也不敢保证会不会犯病,当然,正常人也不敢说,不会对社会有危害。

  一个法官还让刘媛媛的丈夫打听,问问安康医院是否有强制医疗的患者已经解除强制医疗。丈夫安慰刘媛媛说,“只要有一例患者被解除强制医疗,法院就会让你出来”。

  9月11日,刘媛媛的丈夫获悉刘玲已经出来后,感到很意外,也很高兴。

  被解除强制医疗

  病友抱头痛哭

  贾宏伟依然记得第一次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事情。

  2015年后半年,安康医院给刘玲的评估结果是“临床痊愈,社会危害性极小”。刘玲认为,就是这个“极小”,让她在安康医院又多住了一年。她认为法官是在抠字眼,第一次申请法院没有同意对她解除强制医疗。

  刘玲在一封信上这样描述碰壁后的心情,“昨天接到判决书,我死的心都有了,特别伤心,接受不了我们再上诉……我们已经分了快7个月了,不知道何时才能熬出头来。一点希望都没有了,也就期盼每周那短短的半个小时。猪,你要想尽一切办法救我出去”。

  在每次谈话和每封信件中,一言一行字里行间,贾宏伟能感觉到妻子已经很正常了。“已经看不出来任何有病的症状”。这个时候,安康医院的评估报告也出来了,“临床治愈,暂无社会危害”。

  今年4月底,贾宏伟第二次向未央区法院刑庭提出申请,希望法院能决定解除强制医疗。贾宏伟说,这个时间法院也多次向上级法院请示,因为毕竟全省尚无解除强制医疗的先例。

  9月1日,未央区法院刑庭一位负责人在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说,当时法院看到了安康医院作出的评估报告,但是,真的对社会无危害吗?

  随后,未央区法院向西安市中院提出对刘玲进行司法鉴定。西安市中院委托第三方对刘玲进行司法鉴定,其结果和安康医院的基本一致。

  8月31日下午,刘玲在安康医院接到了未央区法院的决定书,未央区法院决定对刘玲解除强制医疗。

  接到决定书后,刘玲抱着刘媛媛大声哭起来。而刘媛媛也在默默流泪。刘玲后来回忆,她说对她的解除,让里面很多病友看到了希望。

  看着刘玲离开安康医院,刘媛媛抱着另外一个病友也哭了起来。

  未央法院刑庭负责人说,这起解除强制医疗的案件,在陕西省是首例,他们顾虑确实很多。如果患者外出后再肇事,这对法院来说就会很被动,所以是慎 之又慎。该负责人说,第一次没有同意解除,是因为肇事者确实还有“危害性”。他还透露,还有一位患者及其家属两次提出申请,但是因为连肇事者对被害人的民 事赔偿部分还未赔付,显然不能给予解除。

  这位负责人说,对于这名患者,尽量不要再打扰她,不去关注她是对她最好的医治。而有患者的家属则认为,此事件的报道,对于其他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患者以及其他法院来说,都有积极意义。

  西安资深法律工作者李秀菊认为,虽然法律规定病情临床是否治愈和是否有社会危害性,是决定能否解除强制医疗的标准,但是,中国法官在办理这样的 案件时,考虑的事情会更多:比如对被害人的赔偿是否到位?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如何?甚至患者身边生活或工作的人对其接纳程度都在考虑范围内,“毕竟法院在办 案时,除了考虑法律效果,还要掂量社会效果”。

  安康医院:依法解除强制医疗是对患者的鼓励

  在采访中,安康医院一些管教和医生对于刘玲被解除强制医疗感到欣喜。

  安康医院副院长朱建彪说,安康医院是西安市公安局主办的,只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那些有暴力倾向但没有肇事肇祸的,普通精神病医院不敢收,家 属送到这里他们也只好收。据了解,安康医院被送来强制医疗的患者目前有94人,其中,2013年以前,由公安机关送来强制医疗的患者有45人。2013年 以后,在新的刑诉法实施后,法院决定送来强制医疗的患者有49人。根据安康医院的统计,这里有75%的患者曾经杀过人。

  一位管教说,目前对于解除强制医疗,是依据“谁决定,谁解除”的原则。2013年以后截至刘玲被解除强制医疗以前,法院没有解除过一例强制医疗患者。虽然有的患者病情临床已经痊愈,社会危害性极小或没有,但是仍然面临“出院难”的状况。

  这位管教说,因为看不到出院的希望,有的患者产生了消极情绪,不吃药、脾气暴躁、不配合治疗,甚至出现过要自杀的现象。管教王育鹏说,刘玲被解除强制医疗,让很多病人看到了希望。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2013年1月1日,新的刑诉法开始实施,这部新的刑诉法的亮点之一,就是原来由公安机关作出的“强制医疗”改为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长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权限全部交给人民法院,以杜绝此前媒体报道过的“被精神病”现象。

  华商报记者梳理发现,早在2013年6月,浙江省新昌县法院就对被强制医疗人潘某作出解除强制医疗的决定。据了解,该决定系全国首例解除强制医疗案例。

  华商报记者发现,潘某的遭遇和刘玲极为相似。潘某自2012年怀孕之后,情绪一直不稳定。2013年1月12日17时左右,其因奶水不够,担心 钱不够用、儿子吃奶粉会变傻,为让儿子早日解脱,在新昌县儒岙镇家中将儿子掐死,后其向公安机关投案。经鉴定:潘某患有心境障碍,导致抑郁发作,作案以及 接受鉴定检查时为严重抑郁发作状态。

  法院在当年3月26日对其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同年3月28日,潘某转入绍兴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强制医疗。同年6月9日,绍兴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出 具了被强制医疗人潘某的诊断评估报告。诊断评估报告认为:潘某目前抑郁症状消失,自知力恢复,达到临床治愈,可以出院。新昌县法院根据诊断评估报告,决定 对潘某解除强制医疗。

  在结束采访时贾宏伟说,现在他尽可能多抽时间陪着妻子,让她按时服药,等过一段时间再要一个小孩。贾宏伟认为,强制医疗制度对已造成社会危害的精神病人群体是有利的,从法律层面保障了他们的人身权益。相信这一制度会越来越完善。

  贾宏伟说,“哲学家罗素说,很多看法,看似一种普遍的道德伦理原则,其实只是一种特殊的恳求。在很多问题上,道德只能律己不能律他,我们没有理 由要求别人如何看待一件事。具体到精神病人这个群体,我们没有理由要求别人去关爱他们,只能恳求人们多一点理性来看待他们。我自己如果没有这次遭遇,很可 能也会厌弃他们,逞口舌之快,造成一种暴力舆论。只有当你有了切身体会,才能意识到:社会多一份理性,每个人都是受益者;少一份理性,每个人都可能会成为 受害者”。 (文中患者和家属名字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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