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拉票早已不是新鲜事,许多人都在微信微博上为自己的孩子、所在的单位拉过票,也被拉过票,但领导干部找“水军”刷票鲜有曝光。近日,“云南一名副镇长找网络水军刷票,事后赖账”的网帖引发舆论关注,刷票是否确有其事?是否违规?该副镇长将如何处理?“中国网事”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
是否找“水军”拉票?副镇长:“我以为是骗子”
1日,有网友在某论坛发帖称,为了在云南省曲靖市委宣传部等单位主办的首届“宜居曲靖·美丽乡村”评选中进入前三名,师宗县竹基镇副镇长徐志平联系长沙某投票公司,承诺事成之后支付9000元费用,但事后该副镇长却反悔不愿给钱。
发帖网友称自己是给长沙投票公司投票的大学生代表,“因为师宗县竹基镇人民政府赖账,导致投票公司也拒付我们辛苦投票的工资。现将此事公布出来,投票公司手上有全部的电话录音、短信、微信截图以及投票记录,希望媒体、网友和纪委部门能有人出面帮我们追回投票工资。”
然而,对于此事,当事人之一的竹基镇副镇长徐志平却有些“哭笑不得”。徐志平称,并不是自己找投票公司刷票,而是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联系自己要投票。“他们给我打了几个电话我都没接,后来接起来,他们就问我要不要投票,我以为是骗子,随口就说‘你投吧’。”
徐志平告诉记者,自己担任副镇长才一年多,“我正好分管这项工作,又是竹基镇人,可能是私心作怪吧,觉得可以进入前几名对地方也是好事,就答应了。当时我想,就是我个人拿出这个钱也没什么大不了。”
徐志平说,投票过了一周左右,该工作人员就向自己谈付款的问题。但他了解到,好几个地方已经投了几十万票,而竹基镇参与评选的淑基村只有一万多票,肯定无法进入前三,不同意付款。“他们就用黑客手段攻击我的手机,导致手机一直在通话中,既打不出去也接不了电话,我只好换了个号。”
刷票是否违规?主办单位:网络刷票是违规行为
当前许多人都通过网络拉票,找“水军”刷票是否违反活动的规定?“宜居曲靖·美丽乡村”评选活动的网络投票页面上列出的注意事项明确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等弄虚作假行为。据评选主办方之一的曲靖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付尔华介绍,该活动严禁网络刷票,“任何网络刷票都是违规的行为。”
付尔华告诉记者,该评选活动在评选章程中明确规定不得进行网络刷票。
竹基镇党委书记尹耀兴介绍,市里评选名单出来后,师宗县和竹基镇都鼓励大家投票,但没有要求任何人通过投票公司去刷票。徐志平也没有向镇党委和镇政府报告。“买票的行为不合适,徐志平刚当副镇长没多久,开始以为是说着玩的,后来被该公司的人连续打电话威胁和恐吓,不得不更换手机号。”尹耀兴说。
竹基镇政府提供的情况说明称,已责令徐志平作出深刻检讨,并要求全镇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引以为戒,禁止以任何方式与非法公司进行任何交易。
记者了解到,目前师宗县纪委已经对此事进行专项调查。“一旦核实,将依纪依规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取消其所在单位的参评资格。”曾经担任过纪委书记的付尔华告诉记者,“网络拉票是一个新东西,纪律处分条例没有这么细的规定,但可以参照类似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或者启动问责条例。”
副镇长是否应该付钱?律师:道德上该给但协议无效
前述网帖称希望媒体、网友和纪委部门能有人出面帮他们追回投票工资,但记者多次联系发帖网友及网帖提供的公司联系电话,但对方均不接电话,也不回短信。
投票公司与徐志平的“协议”是否有效?徐志平是否应该向投票公司付钱?云南衡炜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智认为,从个人诚信上说应该给钱,但从法律上说,这一协议是无效的。
“既然评选活动不允许违规拉票,那么副镇长和投票公司刷票的合作就违反了程序原则,从民事上来说两个人的协议属于无效协议,得不到法律的支持。”朱智认为,按照法律,该副镇长并不用出这9000元钱,但从做人的角度来说,既然有约定而事后“赖账”属于不诚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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