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徒半夜进入女子卧室,持菜刀抢劫钱财,孰知菜刀却被女汉子反夺,歹徒只得落荒而逃。6月15日,金华东阳市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梁某提起公诉。
梁某,男,23岁,贵州贞丰县人。4月9日晚11时许,梁某由于找不到工作,身上又没钱用,饥肠辘辘,路过东阳白云街道一家水果店,看店主在里面,外面没人,摊上放着一把菜刀,就寻思用这把刀去抢点钱用一下,趁店主不注意,梁某顺手拿走了菜刀。梁某拿着菜刀四处闲逛,看到妇女李某只身一人走到一幢楼房的三楼,于是就将菜刀放进裤子后面的口袋里,尾随而上。
梁某先在房间外面等了二十多分钟,见没人再进到那房间,就去推房门,居然没锁,梁某就走进房间,发现李某正在整理衣服。见有人进来,李某问做什么,梁某清了清喉咙,故意问:“我哥在不在?”李某以为是其老公同事,就回答出去了。梁某犹豫了一下,就走出房间,在外面呆了几分钟,下定决心去抢钱。于是,他又走进房间,问李某自己能不能坐着等一下,李某同意了。梁某见李某在房间里玩手机,就从裤袋里拿出菜刀,架在李某脖子上,让其把钱拿出来。李某急忙去拿放在电脑桌上的钱包,梁某一把抢过李某的手机和钱包,就在这时,李某迅速从梁某手中抢下菜刀,朝着梁某方向乱砍一通,梁某见状惝恍而逃,为了赶走坏人,夺回自己的财物,李某一直追了出去,直把梁某逼向一条狭小的巷子,匆匆逃去。
事后,李某后怕不已,随即报了警,次日梁某在老家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查,梁某从李某处劫得价值200元的苹果4S手机一架及黑色钱包一只,钱包内有现金200元、价值50元的仿银手镯一只、价值5元的吊坠饰品1个及李某的身份证、银行卡等物。
东阳市检察院检察官提醒:独身女子夜间出行时要多留心身边的可疑人物,防备有不法分子的尾随,尽量走向人多、热闹的地方,随时要有自我防范意识。在家中也要注意随手关锁好门窗,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趁;更不应该像受害人李某那样,深夜随意让陌生男子逗留家中,让不法分子动起了歹心。面对持有凶器的歹徒,不宜做过于强烈的反抗,应当理性、冷静处理,尽量避免近距离冲突,找恰当的时机逃脱,把保护好自身的安全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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