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25日讯 据天山网报道 (记者渠娟报道)经过一年多的工作,日前,《乌鲁木齐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纲要》正式出台,这意味着乌鲁木齐市距离2015年创建成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又近了一步。
昨日(24日),记者从市创模办了解到,该规划纲要是乌鲁木齐市委托环保部环境规划院于2013年年初开始编制,年底通过专家评审,今年3月经市政府批准发布实施。规划中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深化节能减排等七项主要任务与措施,为乌鲁木齐市的创模工作提出了行动纲领。
早在2007年,乌鲁木齐市就提出“五城同创”的目标,其中包括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在今年的市政府工作报告上,“五城同创”的目标再次被提出。
2011年,乌鲁木齐市成立了以自治区党委常委、乌昌党委书记、市委书记朱海仑为组长的创模领导小组,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近年来,乌鲁木齐市投资上百亿元,实施“煤改气”工程、锅炉并网改造、污染企业搬迁等,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3年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304天,达标率达83.3%,为创模奠定了基础。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当前我国城市环境保护的最高荣誉,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自1997年在全国开展创模工作以来,截止到2012年4月,已有92个城市获得了这一称号,新疆的克拉玛依市和库尔勒市于2004年创建成功。
创模目标
力争到2015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85%以上,主要污染物年日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市地表水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率达到90%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城市生态建设和绿化水平大幅提高,各项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创模考核要求,努力建设成为“天蓝、水碧、地绿、宜居”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http://xj.ts.cn/2014-04/25/content_959473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