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3月27日讯 据西部网报道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昨日在西安开幕。根据会议日程,经过两天审议,在今天下午即将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陕西省公路条例》、《陕西省果业条例》及西安市三部条例将迎来表决,有望获得通过。
3月15日,央视3·15晚会上,部分老年代步车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央视“点名”;3月25日,本报报道《孩子病危救护车被困车流中》……无论是老年代步车这样的非机动车带“病”上路,还是危急时刻,车流滚滚未能给生命让“道”,都将人们的视线聚焦在“道路交通”上。
非机动车上路驾驶员要随身携带行驶登记证
眼下,西安市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大部分超出了国家标准。这些车辆由于自重大、速度快、制动差等问题,引发大量交通事故,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从多个方面对非机动车安全进行了约束、规范。
例如,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这类非机动车辆要想“上路”,首先质量要“过关”,其次要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在行驶过程中,不仅要悬挂非机动车号牌,驾驶员还要随身携带非机动车行驶登记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驾驶人还要带上残疾人证。
骑自行车不能双手脱把或牵引
要求行驶过程中,非机动车驾驶人必须遵守驾驶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应当年满十二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不得在机动车辆之间穿行,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双手离开车把、手中持物、牵引动物,人力三轮车不得载人等。
一旦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上述规定,除责令改正,还将给予警告或处以20-50元罚款。
同时,针对“严禁非法运营的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等车辆上道路行驶”,规定违反者将被扣留车辆,处500-2000元罚款。
非机动车遇到救护车不让行也将受罚
大西北网3月27日讯 据西部网报道 为生命留出“绿色”通道,《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车辆遇有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列队横过车行道时,应停车让行。车辆遇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应当主动让行。”
针对上述情况,没有停车让行和主动让行的,对机动车将处以200元罚款,非机动车处以50元罚款。
延伸阅读:
夜间驾驶电动车不开灯易酿车祸 4种情形下极危险
最近有读者反映,不少人晚上骑电动车不开灯,且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让司机们很担心也很头疼。夜间骑车不开灯,这是为什么?是习惯了不开灯还是为了省电?这种做法有多危险?
第一个模拟实验:中型轿车从机动车道驶准备在路边停靠时,不开灯的电动车快速从右侧超车。
实验发现,由于电动车不开灯,车前左侧驾驶位上的司机很难发现右后方有电动车。等电动车行驶到跟前时,大车车头已靠边,电动车速度又降不下来,被逼夹在道沿和车身中间。而如果机动车此时向右打方向的速度快一点,或电动车的速度更快一些,很可能导致电动车被卷入车轮下。而如果路边是崖坡,电动车则很可能被逼翻下崖。
第二个模拟实验:行驶在机动车道中间的电动车在不开灯的情况下突然加速,欲越过右侧机动车进入前方右侧路口。其实不论是白天还是晚上,这种情形都非常危险。
实验发现,电动车不开灯,司机很难提前注意到电动车动向,等电动车出现在车头前方时留给司机的反应时间连1秒钟都不到。还好,参与实验的大车司机反应够快,迅速踩下刹车,看着电动车从车头前一两米擦身而过。如果司机提前没有这是做实验的心理准备,或机动车速度较快,可能会撞上电动车。
第三个模拟实验:在夜晚没有红绿灯的小十字路口,中型轿车对面远远有一辆小轿车开近并打开了远光灯,与两辆轿车行进方向垂直的路口上突然出现一辆电动车,没有开灯,正欲快速从两车之间穿过。
实验发现,这时在远光灯照射下,中型轿车前方30米路口处的电动车几乎看不见;并且在远光灯照射下,司机的眼睛约有3秒钟时间是花的,如果中型轿车和电动车继续保持原来的速度行进,很可能直接撞上。而在小轿车这边,前方10米左右的电动车只有被车灯照到时才能看到大致轮廓,进入大灯光照范围内前黑黢黢的,易被忽视。如果继续快速行进,也容易撞上电动车。
第四个模拟实验:不开灯的电动车和中型轿车保持相同速度,在轿车右侧副驾驶位置车窗后外侧路面上一起行进。实验发现,这是一种很危险的情形,因为坐在驾驶位上的司机很难从右侧后视镜中看到电动车。此外,这里是司机的视觉盲区,一旦中型轿车右拐,很可能把电动车裹进车轮下。
实验总结
和机动车尤其是大车并行、抢道,在交通情况比较复杂的区域出现,不论白天晚上都很危险,如果夜间行驶不开灯,简直就是拿生命开玩笑。
http://news.cnwest.com/content/2014-03/27/content_10926466.htm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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